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共同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开展,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现将我街道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共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解读力度,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将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
(三)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宣传节点,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
二、个性普法责任清单
(一)纪工委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党政和人大办公室
1.党政和人大办公室(办公室)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党政和人大办公室(人大政协)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财政)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党政和人大办公室(统战)
主要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宗教事务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1.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组织人事)
主要宣传普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规章及法律法规。
2.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宣传)
主要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法治讲座、党支部“三会一课”、研学活动等方式,开展集体交流和个人自学。
3.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总工会)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4.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团工委)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5.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妇联)
主要宣传普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
1.平安法治办公室(综合治理)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平安法治办公室(信访维稳)
主要宣传普及《信访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平安法治办公室(交安)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4.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与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应急管理办公室
1.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指挥)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应急管理办公室(消安)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城市建设办公室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深圳市燃气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八)公共服务办公室
1.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公共服务办公室(人民武装)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社会事务办公室
1.社会事务办公室(民生事务)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工作)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十)综合行政执法队
1.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事务和案审科)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一中队)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3.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二中队)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十一)各社区
主要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基本法律及其他与社区日常工作相关的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