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0号)
3.《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5.《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6.《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 号)
7.《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公开载体和咨询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办事处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载体】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
【咨询监督渠道】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互动交流”频道“区长信箱”栏目咨询互动(https://www.szlhq.gov.cn/hdjlpt)。
监督电话:0755-81718200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