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A00000-02-2017-050414
分 类: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17-11-06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龙舞华章2020”人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深龙华发〔2016〕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内容
本办法共13条。
一是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目的和对象。本办法第一条、第二条对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目的和对象分别做出了规定。1.任期期限。参照市级高层次人才任期期限,区认定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任期为5年。2.任期评价目的。完善人才任期评价管理,做到既注重人才引进,又注重人才作用发挥。3.任期评价对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了任期评价的对象,主要为任期内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
二是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的组织实施。本办法第三条至第六条明确了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具体职能。1.在评价主体和总体原则上,本办法第三条规定,开展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注重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坚持德才兼备,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2.在组织实施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任期评价的组织管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任期评价工作。3.在评价职能上,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分别规定了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具体评价职能。
三是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的内容。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了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道德评价和绩效评价两方面,其中道德评价主要包括遵纪守法、科研精神和创业作风等,绩效评价主要包括创新能力、团队建设、科研成果、产业贡献、获奖荣誉、学术影响等情况,并根据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层级的不同有不同的评价侧重点。需要说明的是,本办法第七条只是从宏观层面规定了任期评价内容,具体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标准,在本办法第六条中已规定由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会同评价专家来设计。
四是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的时间和程序。根据人才发展规律和多元评价主体的要求,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分别规定了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的时间和程序。1.评价时间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在5年任期内,须参加期中评价和期末评价。期中评价安排在任期满2年时进行,期末评价安排在任期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如果任期内的龙舞华章计划高层次人才重新计算任期的,须在新任期内重新参加期中、期末评价。2.评价程序上。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高层次人才期中或期末评价,都采取“双评”的方式进行,即先由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再由第三方专业机构组成的专家评价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优秀、合格、不合格的建议名单,由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进行公示和备案。
五是高层次人才任期评价的其他规定。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了评价结果可定为优秀的三种情形。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了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情形,并提出对离职到区外工作或不再与区用人单位履行合同协议,以及期中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其区高层次人才资格,收回证书,停止享受区相关优惠政策;期末评价不合格的,3年内不再受理其有关区高层次人才的确认申请。本办法第十二条对委托第三专业机构违反协议或违约情形追究责任的相关规定。此外,本办法由龙华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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