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制定两条助企“十条”申报操作指引

来源:龙华区 日期:2022年03月31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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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周,龙华区发布了助企“十条”措施,为企业送上及时雨、吃下定心丸,收到了辖区企业的一致好评。“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什么时候申请?怎么申请?”……在企业热切关注的同时,全区多部门立即根据助企“十条”出台了操作指引。其中,区科技创新局出台两条相关申报操作指引为企业纾困解难,涉及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和防疫科技攻关支持两个方面。

  据了解,为落实《龙华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第八条 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稳定经济增长,3月21日起,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参考《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操作规程(试行)》启动编制工作,经充分吸纳各单位反馈意见后,出台了关于《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中小微创新100强企业)申报操作指引》。根据指引,对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的区四类百强企业,按2022年3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给予1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支持龙华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应对疫情,结合龙华区防治实际情况和需要,龙华区科技创新局还制定了《关于应对疫情助企纾困解难“十条”措施防疫科技攻关支持申报操作指引》。据区科技创新局工作人员介绍,该局将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和诊疗设备领域开展研发的科研机构、企业,其研究成果或产品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过程中推广使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入选2022年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额外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

  据获悉,目前相关申报公告已在“龙华政府在线”政府网站发布,包括申报条件、扶持范围、扶持对象、审批单位、经办部门、经办人员、查询电话等内容。申请单位登录相关申报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经区科技创新局预审通过后,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该单位,由区科技创新局进行受理及合规性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征求意见等环节工作步骤。

  落实助企“十条”

  第八条 防疫用品及设备支持

  ●对为员工采购口罩、测温枪、消毒剂、核酸检测产品等防疫用品,以及应用检测试剂、防疫医疗设备、智能测温、数字化信息采集、无人车等数字防疫设备的区四类百强企业,按2022年3月实际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给予100元/人的补贴,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疫苗、治疗性抗体及抑制剂等预防及治疗药品和诊疗设备领域开展研发的科研机构、企业,其研究成果或产品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过程中推广使用的,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入选2022年国家、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额外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和5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