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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的难点问题,加快消减存量违建,结合查违“1+2”等文件精神和龙华区查违工作实际,根据《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深规土规〔2018〕10号),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起草了《深圳市龙华区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踊跃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18年6月3日至6月20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国鸿大厦1栋3楼30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龙华区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szlhcwg@szlhq.gov.cn
三、联系方式:23336830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龙华区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深圳市龙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