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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多渠道听取民意,保障市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于2019年11月22日举行《深圳市龙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听证会。现将听证报告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听证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