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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关于征集《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情况

来源:龙华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日期:2018年07月10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18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我部(局)就《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目前征集活动已截止,共收到2位市民的意见。意见内容及反馈情况如下:

  市民反馈:

  1.建议租借展品开展非国有博物馆临时展览可以申请扶持奖励;

  2.建议对新增一级文物的博物馆提供适当补助,促进博物馆丰富藏品。

  反馈内容:感谢市民对《龙华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扶持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建议,我部(局)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1.采纳,租借展品开展非国有博物馆临时展览可以申请扶持奖励,需提供租借合同;

  2.采纳,第四章第五条,“自获得扶持之日起5年后有新增一级文物10件以上可再次申请该项扶持。”

  龙华区委宣传部(文化体育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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