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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区总部经济发展,强化总部集聚效应,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结合近几年总部政策实施实际,我局正在加快修订《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形成了修订稿。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实施办法》内容科学合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听证内容:《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8日下午2:30-4: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B1902会议室
四、听证主持人
刘建高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五、听证陈述人
张丽娟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听证会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1名,由人大代表、法律界代表、相关行业代表和社区代表等组成(详见附件)。其中人大代表、社区代表由各街道办推荐,法律界代表、相关行业代表由发改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经公示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代表人员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