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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反馈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日期:2021年02月02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30日,区发展和改革局就《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后评价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共收到4条意见和建议,意见内容及反馈情况汇总如下:

  1.市民董女士:建议开展项目后评价过程中适当听取公众意见。

  采纳情况:采纳。《后评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在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过程中,应当采用适当方式听取社会公众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并在项目后评价报告中予以客观反映。”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项目后评价工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2.市民陈先生: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有利于总结项目投资决策、建设管理等经验教训,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建议将社会普遍关注涉及民生时事的项目纳入到后评价项目范围内。

  采纳情况:采纳。《后评价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了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范围,其第五款和第六款将重大社会民生项目以及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纳入后评价项目范围内。

  3.市民李女士:近年来,区政府推动并投资了教育、文体、医疗等一批民生重点关注项目,建议在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可以针对同一类型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以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采纳情况:采纳。《后评价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的某类问题、某一阶段进行专项评价,也可以对同类型或相互关联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开展后评价过程中将根据实际需要灵活使用。

  4.市民黄先生: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对加强和改进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政府投资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有重要作用,建议尽快出台。

  采纳情况:采纳。《后评价管理办法》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区发展和改革局将充分梳理和吸收相关单位和社会公共意见,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后印发实施。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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