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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加强全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深圳市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办法》,结合龙华区实际,区住房建设局起草了《龙华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共30条,分为六个章节,明细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纳管工作,强调“全面纳管与分类纳管相结合”“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原则,细化街道、社区、物业服务单位的信息登记及巡查巡护工作,规范安责险制度及安责险承保企业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龙华区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安全生产登记纳管制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