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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日期:2022年07月28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贯彻落实和衔接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解决龙华区现阶段政府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政府投资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推动政府投资高质量发展。我局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我区实际,研究修订了《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8月29日下午14:30-16: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9楼会议室(暂定)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0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社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各一名,由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社区代表由街道推荐产生(6名);

  3.社会公众代表(1名):凡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关心龙华区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热心人士均可报名。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则由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五、申请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敏思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报名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8日16: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现场听证会者,请下载并填写《听证会代表报名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fzhggj@szlhq.gov.cn。联系人:周鑫淼,电话:0755-23338524。

  八、其他事宜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2022年7月28日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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