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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关于举行《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龙华区卫生健康局日期:2023年06月0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为推进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核心能力,织密筑牢高密度城区群众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防护网、隔离墙,我局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前期准备、专题调研、初稿起草、集中修改、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等阶段的具体工作,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了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二、听证内容:《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7月4日14:30-16:30

  地点: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515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8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一名,行业专家代表三名由区卫生健康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社会公众代表(3名):凡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关心龙华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工作的热心人士均可报名。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则采取抽签方式(抽签过程进行公证监督)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则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五、申请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敏思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会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报名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1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现场听证会者,请下载并填写《听证会代表报名表》(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316596528@qq.com。联系人:郭子灏,电话:0755-23336312。

  八、其他事宜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疾病预防控制高质量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听证会报名表

  深圳市龙华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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