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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深残规〔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局研究制定了《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残疾人多元融合就业与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就《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残疾人多元融合就业与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龙华区民政局
二、听证内容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残疾人多元融合就业与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8日下午14:30—16: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龙路8号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四楼414会议室(暂定)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方式进行
五、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10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社区残疾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各一名,由龙华区民政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社区残疾人代表由街道推荐产生(6名);
3.社会公众代表(1名):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从事残疾人事业或者关注本办法的公民、专家均可报名。如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代表不足时,由龙华区民政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六、申请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性别、身份职业、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残疾人多元融合就业与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报名办法
有意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填写附件《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于2023年7月10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zlhmzj@szlhq.gov.cn。联系人:余女士,联系电话:0755-23338189)。
九、其他
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