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举行《观澜黎光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日期:2023年07月03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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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建设的目标,匹配龙华区高端化发展定位,顺应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设规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及我区实际,我局研究编制了《观澜黎光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将举行观澜黎光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二、听证内容

  观澜黎光小学建设工程项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8月10日下午14:30-16: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锦绣科学园3期D座16楼教育局16B04楼会议室(暂定)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 10 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社区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 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各一名,由龙华区教育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2. 社区代表由街道推荐产生(6名);

  3. 社会公众代表(1名):凡年满18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从事教育工作或者关注本规划的公民、专家均可报名。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则由龙华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五、申请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敏思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观澜黎光小学建设工程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18日18:00截止。

  (二)报名方式:有意向参加现场听证会者,请下载并填写《观澜黎光小学建设工程项目》听证会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jijianban@szlhq.gov.cn。

  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755-23336295。

  八、其他事宜

  听证参加人名单确定后,我局将直接通知听证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