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残疾人多元融合就业与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听证报告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日期:2023年08月09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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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龙华实际,我局研究制定《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残疾人多元融合就业与创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8月8日下午在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四楼414会议室举行了听证会。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共有15人,其中主持人1人,书记员1人,陈述人3人;应到听证代表12人,实际到会听证代表10人。本次听证会共有六项议程,分别是宣读听证纪律、听证陈述、听证代表发表意见、听证辩论、听证代表发表结论性意见、确认听证笔录。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听证代表提出,《办法》中“残疾人定向公益岗位”具体指的是什么,如何确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残疾人定向公益岗位”主要指面向残疾人定向设岗。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中的“比例”主要根据省、市相关要求进行落实,主要通过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从而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

  二、有听证代表提出,《办法》中第七条“各街道原则上每年开设不少于1个定向公益岗位”,这是基于什么标准设定的指标?像民治街道这种条件好一点的,是否可以安排多设一些残疾人定向公益岗位?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目前龙华区各街道尚未专门针对残疾人设置公益岗位,该条款主要是对现状的一种突破,后续将结合各街道现实情况做进一步调整。

  三、有听证代表提出,深圳物价水平高,能否提高《办法》中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一次性开办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标准?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发放开办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主要是鼓励社会力量开办辅助性就业机构的一种措施,补贴标准是根据龙华区实际情况测算出来的。先按照《办法》的标准进行落实,下一步再根据现实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有听证代表提出,龙华区有40万家商事主体,很多企业不清楚招用残疾人的相关优惠政策,希望能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就此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办法》第十七条中明确规定“组建残疾人就业政策宣讲团,面向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宣讲及讲解服务”。后续,将加快推动《办法》落地落实,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企业广泛宣传企业招用残疾人相关优惠政策,并定期对宣讲服务进行督导检查。

  五、有听证代表提出,能否每个街道都打造一个类似IC爱创空间的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区民政局在民治街道打造了IC爱创空间一期,在龙华街道打造了IC爱创空间二期,即粤港澳大湾区自强青年融合发展中心。区民政局集中力量和资源建设和用好这两个阵地,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创业孵化等服务。目前这两个阵地能够基本满足我区残疾人就业创业需求。下一步,可以通过策划具体项目,对全区性残疾人或者针对某一类残疾人开展培训、就业引导以及就业安排等,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

  六、有听证代表提出,“多元融合”的特点在办法中体现不是特别清晰。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本《办法》内的“多元融合就业”指的是有就业意愿的残疾人,通过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灵活就业等多元就业形式实现就业。以及在平等、合理和便利的无障碍环境前提下,多方主体参与并支持残疾人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就业。《办法》中提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街道、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组的股份合作公司应开设残疾人定向公益岗位,实现其公益性岗位就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实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建设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培育扶持自强工匠、残疾人创业项目等实现其个体就业(自主创业);以及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等。这些都是体现多方主体参与并支持残疾人通过多元就业形态在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实现持续、稳定和融合就业。

  七、有听证代表提出,社会组织也是重要的助残力量,《办法》能否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和支持。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的其中之一,《办法》中有提到支持社会组织开设公益性岗位,支持社会力量开办辅助性就业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包括支持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街道康复服务中心等,这些都是社会组织可以积极参与进来的。

  八、有听证代表提出,残疾人家属也存在就业困难,《办法》能否为残疾人家属提供就业支持。就此意见,经研究予以采纳。《办法》第七条规定,公益性岗位招聘可以适当放宽条件至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类展销会、迎春花市摊位、街道摊贩经营场所,应当为残疾人及特殊就业困难残疾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设置公益性摊位。这些条款都为残疾人家属就业提供了支持。此外,龙华区不断创新对残疾人家庭的支持,在观湖打造了“新时代残障者家庭发展中心”,满足残疾人家庭各方面需求。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为残疾人家属提供喘息服务、就业引导等。

  九、有听证代表提出,《办法》对创业残疾人的支持缺乏具体的规定。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办法》规定,在扶持残疾人创业方面,定期举办自强工匠评选活动,对评选为自强工匠、荣获市以上奖项的残疾人创业项目给予奖励。此外,省市关于残疾人创业的相关扶残政策已经非常全面了,《办法》是在市级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未涉及内容仍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十、有听证代表提出,关于残疾人在岗补贴,是否可以在享受市级6个月补贴的基础上,再额外享受12个月。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规定在岗就业补贴发放期限为6个月,龙华区结合实际情况,额外延长6个月,残疾人享受在岗就业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12个月,已经做了很大突破。

  十一、有听证代表提出,《办法》第八条中,辅助性机构领取开办补贴和运营补贴的条件之一是至少安排10名残疾人就业,这个依据是什么。辅助性就业机构中,专业服务人员与残疾人的比例不低于1:15,这个依据是什么,1:10会不会更合理一些。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目前,我局在积极探索辅助性就业服务新路径,动员、鼓励、吸引和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辅助性就业机构,方便残疾人就近实现就业。辅助性就业机构至少安排10名残疾人就业,以及专业服务人员与残疾人的比例不低于1:15,这些都是参照浙江杭州等地区的做法,结合龙华区实际制定的。下一步,将根据《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十二、有听证代表提出,《办法》缺少对辅助性机构等残疾人就业场所的无障碍改造内容。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七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根据残疾人就业、培训环境和设施设备情况向区残联提出无障碍改造申报。经市残联评估、审核、现场验收后,给予无障碍改造补贴。本《办法》不再对无障碍改造内容进行规定。

  十三、有听证代表提出,残疾人卖水果创业的项目,能否申请自强工匠。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办法》出台以后,会出具体的实施细则,也会明确自强工匠的评选条件。欢迎残疾人参加自强工匠评选活动。

  十四、有听证代表提出,关于展示和推广残疾人创业产品这块,能否在路边安排一些固定摊位给想创业的残疾人。就此意见予以解释。政府给残疾人划定的固定摊位,首选市场管理规范的区域。目前,政府主办的各类展销会、迎春花市摊位、街道摊贩经营场所等都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及就业困难残疾人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设置一定数量的公益性摊位。未来,将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扶残助残事业,协调民营场地为残疾人提供公益性摊位,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十五、有听证代表提出,这个文件上面的创业扶持好像只是大方向,对个人创业有什么帮扶的政策。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省市关于残疾人创业的相关扶残政策已经非常全面了,本《办法》是在市级残疾人就业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办法》未涉及内容仍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下一步,将出台《办法》的相关实施细则。

  十六、有听证代表提出,《办法》缺少扶持残疾人灵活就业的具体举措。比如数字经济如何赋能残疾人就业,这个没有体现。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由于《深圳市促进残疾人就业办法》中已有关于促进残疾人灵活就业的总体规定。如“残疾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实现灵活就业的,由区残联按每人每月400元标准给予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并按照我市社会保险最低缴交标准给予残疾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灵活就业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36个月。”、“通过互联网形式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可根据本人实际支出的网络平台管理费申请不超过1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本着不重复的原则,故未在本《办法》具体提及。数字经济是一个新兴产业,无疑会对残疾人的就业带来新方向、新机遇,龙华重视数字经济发展,这也为龙华区残疾人就业带来了有利条件,《办法》第二十一条就提到要依托“数字龙华”平台,为残疾人就业创业提供信息保障。除此之外,数字经济本身应属于大的产业背景,与众多产业一起共同为残疾人就业赋能,因此《办法》没有单独体现数字经济。

  十七、有听证代表提出,公益性岗位给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容易引起争议。就此意见予以解释说明。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残疾人中最难就业的群体。《办法》中,把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拓宽至上述人群的直系亲属和法定监护人,也是为了减轻该类群体的家庭经济压力。在实际操作中,并不会引起相关争议。

  专此报告。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