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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和《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命令第157号)的规定,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就民悦公园(碧道)建设工程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二、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民悦公园(碧道)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与有关单位及公众代表、有关专家学者、政协委员进行沟通交流,加强科学、民主决策。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09:30。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203会议室。
四、听证会代表组成及产生
(一)听证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人,包含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代表、社区代表及社会公众代表。
(二)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共1名,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荐;
2.区政协委员共1名,由区政协推荐;
3.专家学者1名,由区水务局邀请,相关部门推荐;
4.企事业单位代表共2名,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
5.社区代表共2名,由民治街道办事处推荐;
6.社会公众代表共2名: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的分析研究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关注民悦公园(碧道)建设工程的热心人士均可报名。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若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不足时,区水务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五、申请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公民。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公布参加人姓名、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当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民悦公园(碧道)建设工程》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四)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者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七、报名及确定方式
(一)报名方式
通过深圳市龙华区政府网站(https://www.szlhq.gov.cn/)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听证代表确定后,需将报名资料原件提交至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同时核验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221办公室)。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19日止。
报名邮箱:szlhhsj@szlhq.gov.cn
联系电话:0755-21047340
联系人:张向义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104办公室。
(三)抽签方法
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定的人数的,区水务局将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行政服务中心3栋221办公室组织抽签,报名人员可前来参加,抽签当天上午,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八、其他事宜
参加人员名单确定后,区水务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对听证会参加人员情况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