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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龙华区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拟就《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组织部门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二、听证目的和内容
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及公众代表对《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9:30-11:30(暂定)
地点: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20会议室(暂定)
四、听证会组织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现场听证会方式进行。
五、听证会代表组成和产生
(一)听证会代表组成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9名,由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代表、企事业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等组成。
(二)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1.区人大代表共1名,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推荐产生;
2.区政协委员共1名,由区政协推荐产生;
3.行业专家代表2名,由龙华区科技创新局、相关部门推荐产生;
4.企事业代表和社会公众代表5名:凡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从事生物医药领域相关工作或关注本措施的公民、专家均可报名。如符合要求的报名代表过多时,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代表不足时,由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根据相关要求邀请有关公众代表参加。
六、申请听证参加人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陈述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二次公告中,将按听证有关规定公布参加人姓名、身份职业等信息);
(四)听证参加人应客观公正,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申请人经我局审核合格后获得参加资格,由我局发放《听证会通知书》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二)听证参加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深圳市龙华区促进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稿)(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
(四)听证参加人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随意走动或其他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八、报名及确定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有意向参加现场听证会的,请自行填写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于2024年5月17日18: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打包发送至kxgzk@szlhq.gov.cn。联系人:黄小姐,联系电话:0755-21059143。
报名人员应确认表格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如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听证代表确定后,需将报名资料原件提交至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同时核验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16办公室)。
(二)抽签方法
如报名人数超出本公告确定的人数的,区科技创新局将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15:00在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华大道2281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20会议室组织抽签,报名人员可前来参加,抽签当天上午,将通过电话通知报名人员。
九、其他
参加人员名单确定后,区科技创新局将直接通知参加人本人,告知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同时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发布有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区科技创新局将通过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