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鸿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田长洪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大浪)案【2022】1637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驳回申请人全部的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3年1月3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祥龙路与新区大道交叉口新龙大厦1103。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布龙路钓鱼台工业区21号b栋1楼立案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张晶,电话:0755-29671715)。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