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309MB2D27065K/2024-00490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4-04-08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4096号裁决公告)
2024-04-08
龙华 裁决 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4096号裁决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08  浏览次数:-

深圳企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覃泽培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3】4096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10月12日期间工资差额10006.53元。

  二、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本公告已于2024年04月08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三联社区三联创业路19号弓村新城商业中心(汇海广场)C座10层1005。你可到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邱小姐,电话:0755-22020658)。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