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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9MB2D27065K/2024-02065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4-12-23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4】2482号决定书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2-23
主题词: 龙华 决定书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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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4】2482号决定书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23  浏览次数:-

杭州摆客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刘利红诉安徽致科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杭州摆客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4】2482号)已办结,你方作为第二被申请人。现因你方用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仲裁决定书。决定事项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对第二被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

  该仲裁决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注:本案公告采取以下方式进行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https://www.szlhq.gov.cn网站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