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肖迎红、何萍、马思嘉、林銮华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3月26日。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 索引号: | 11440309MB2D27065K/2025-0145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9 |
| 名称: |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聘任兼职仲裁员的决定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8-19 | |
| 主题词: | 兼职仲裁员 聘任 公告 | ||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聘任肖迎红、何萍、马思嘉、林銮华同志为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聘用期限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6年3月26日。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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