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否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发布日期:2025-11-03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0309MB2D27065K/2025-0190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11-02 |
| 名称: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能否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1-03 | |
| 主题词: | 人力资源 服务机构 职业 | ||
不能。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劳动者从事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职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不超过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情节严重的,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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