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纯心缘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旭华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华劳人仲(龙华)案【2021】2551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事项如下:
本文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申请人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4日期间的工资2477元。
本公告已于2022年3月11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龙园社区龙华和平路龙胜一号2层208室-210室。你可到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47号公共服务办公室(劳动)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庄小姐,电话:29234613)。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