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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MB2C45537F/2025-00054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10-13
名称: 龙华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0-13
主题词: 龙华区 2024年度 本级 预算执行 其他财政 收支 审计 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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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5-10-13  浏览次数:-

——2025年9月在龙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过去一年,全区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安排,大力实施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有力推动龙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龙华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顶住外部压力、克服内在困难,较好完成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千方百计稳收入,努力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夯实财源税源建设基础,建立税源培植巩固常态化联络机制,加强收入组织部门和产业主管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构建区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的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格局。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严格落实中央延续、优化、完善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助力市场主体减负增能、纾困解难,2024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规模约35.2亿元。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补齐公共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发挥政府投资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撬动作用。统筹财政资金、专项债等资金资源,加快补齐教育、医疗、道路、市政设施等基础设施短板,全年累计支出政府投资资金117.3亿元。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带动作用,推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专项资金累计支出22.1亿元,重点用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等方面。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打破资金固化、只增不减的“基数+增长”定式思维,健全支出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园绿化等市政管养标准,优化街道预算编制,加强项目立项源头管控,建章立制持续构建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促进财政资金聚力增效。

  ——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整改。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审议意见落实及审计整改工作,区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要求以扎实的整改成效推动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水平。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问题金额10.67亿元,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5项。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本年度重点审计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龙华区2024年决算草案(批复前)显示,2024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322.96亿元,支出决算数320.0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9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170.42亿元,支出决算数165.6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4.7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1亿元,支出决算数0.89亿元,年终结转结余0.11亿元。审计结果表明,  我区强化预算与政策衔接,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收支管理,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分预算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

  截至2025年5月,2项预算管理制度已过有效期或不符合现行财政管理要求,但未及时更新修订。

  (二)预算项目库管理不到位

  1家单位未开展智慧财政系统项目库预算项目清理和滚动管理,截至2025年5月,4912个预算项目无预算申报数、预算批复数、指标下达数、指标执行数等实质业务数据,其中2092个项目超期限未清理,个别项目超期限时间已达10年。

  (三)未按规定公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家单位未在官网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至2024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指出问题后,已于2025年6月在官网公开《深圳市龙华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的规范性,采取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关注了22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总体规范,较好地贯彻了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由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准确,2家单位7个项目预算调整幅度大于50%;10家单位1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80%,其中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仅为0.27%。

  2.个别项目预算追加程序不完善。在1家单位未报送预算追加申请资料的情况下,向该单位追加个别项目指标。

  3.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制定使用计划。1家单位未对3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制定使用计划。

  4.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5年4月,1家下属国企未及时将某项目过渡期补偿款上缴国库。审计指出问题后,经督促,上述款项已全额上缴国库。

  5.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一是1家单位用车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二是6家单位用车未经审批或审批程序倒置,2家单位车辆使用登记表未包含使用事由、里程、油耗等关键信息。三是1家单位车辆维修超过正常频率。

  (二)政府采购及合同履约管理方面

  1.招标代理机构选择机制不完善。3家单位未按要求建立代理机构选择机制,未明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标准、决策流程等,12个公开招标项目以直接委托方式选定招标代理机构。

  2.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使用不规范。1家单位采购管理制度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不符合政府采购规定;2家单位22个项目不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3.部分项目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事前审核把关不严。10家单位对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资质、投标资料审核不严,部分采购项目出现供应商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资料的问题。二是采购程序倒置。4家单位20个项目自行采购程序倒置,未履行采购程序直接确定供应商。三是未及时终止采购。5家单位部分自行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超预算、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但未及时终止采购程序。

  4.合同履约监管不到位。一是不相容岗位未分离。1个街道17个服务项目未落实需求、采购、验收岗位三分离。二是部分项目涉嫌提供虚假结算资料。2家单位履约验收职责履行不到位,未能发现部分项目供应商涉嫌提供虚假结算资料的问题。三是个别项目履约验收不到位。1家单位个别项目存在服务人员数量不足、年龄不符的情况,但每月考核评价均为满分,未按实际履约情况考核验收。

  (三)物业租赁管理方面

  1.全区租赁物业信息化管理有待加强。1家单位对租赁物业信息录入工作统筹力度不够,政府物业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租赁物业基本信息数远低于租赁物业台账。

  2.个别产业园租赁面积未经测绘。1家单位租赁的个别产业园区物业未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测绘。

  3.个别物业租赁合同支付条款不合理。1个街道所辖社区工作站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支付条款设置不合理,约定一次性支付全年租金,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部分租赁物业闲置未及时处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1个街道所辖社区工作站租赁物业闲置未及时处置,个别物业闲置达2年。

  (四)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

  采购需求不符合实际情况。2021年7月,1个街道个别民生微实事项目采购量超出实际需求。

  三、重大政策落实及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本年度审计重点关注“智慧龙华”建设、养老服务政策落实、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能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不断提升政策落实力度和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智慧龙华”建设方面

  1.个别信息化项目推进缓慢。1家单位推进政府投资管理智慧化、数字化进展缓慢,个别信息化项目超出合同约定完工日期11个月仍未投入使用。

  2.个别信息化项目未达预期建设目标。1家单位个别信息化项目6个模块功能未按建设清单作数据整合或开发,但未相应核减上述功能模块涉及的费用。

  3.部分系统平台建成后闲置。1家单位2个系统平台未能正常投入使用,1个系统自2021年12月建成后闲置近3年,1个系统自2021年9月验收后21个月无法正常使用。

  (二)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方面

  1.未按上级政策要求健全管理制度、实施审计。1家单位未按上级政策要求健全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居家养老服务等管理制度,未组织实施相关审计。

  2.未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检查。1家单位未及时发现居家养老服务时间过长、服务时点不合理等异常情形。

  3.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短期托养、日间照料等基本服务内容未实质性开展。截至2025年4月,1个街道个别长者服务中心处于闲置状态。

  (三)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未按要求加强城市更新项目计划管理,存在项目已过有效期或“长期挂账”的情况。

  2.个别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补贴未追回。个别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于2023年10月公告失效,但未及时追回该项目涉及的部分城市更新项目专项资金补贴。

  3.部分公共配套设施未及时移交。1家单位未能有效督促实施主体按时移交公共配套设施,20个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未及时移交。

  四、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本年度在部门预算执行、国企国资等审计中持续关注国企运行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积极贯彻执行国企国资管理法规制度,国企运行总体规范,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使用效率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国有企业管理方面

  1.法人治理结构及决策制度不完善。1家国企未设立专门委员会,未制定党委研究讨论的事项清单,部分银行开户事项未经董事会或经理层决策。

  2.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到位。1家国企未按要求及时向区财政局书面报告出席参股企业董事会、股东会议事项及表决结果。

  3.专业技术车辆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2024年11月,1家国企2台专业技术车辆因电池问题无法启动。

  4.管网巡查定级标准不完善。1家国企对管网巡查定级工作缺乏统筹管理,未制定统一量化的管网巡查定级标准。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政府物业管理不到位。1个街道19处物业未经测绘;2家单位7处物业未登记入账,1处物业已处置未核销。

  2.部分物业及资产闲置。一是2家单位受托管理的3处物业未及时投入使用。二是3家单位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未处置。三是5家单位部分设备等资产闲置未投入使用,最长闲置达3年。

  3.部分资产账实不符。一是3家单位部分资产存在资产盘亏、处置后未销账等问题。二是4家单位部分资产存在未及时登记入账、记账不准确的问题。

  五、绩效审计情况

  本年度深入落实“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监督理念,对医疗卫生领域采购、安全生产经费管理使用、市容环境提升管理情况实施了绩效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医疗系统政府采购水平不断提升;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推进;城市绿化景观品质有效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医疗卫生领域采购绩效情况

  1.医院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3家医院供应商监督、评价和管理不到位。

  2.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存在短板。一是3家医院9台医疗设备实际使用率和收益远低于论证阶段的预估数据。二是3家医院11台设备闲置1年至9年未投入使用。三是未对174台设备实行效益评估。

  3.未处理供应商延期供货违约行为。2021年至2023年,3家医院采购的126台新设备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限内交付使用,但各医院在处理延期供货问题时未认真厘清各方责任,也未与供应商进行协调谈判或采取相应追责措施。

  4.未签订合同直接采购。2021年至2023年,3家医院未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直接采购耗材275种。

  (二)安全生产经费管理使用绩效情况

  1.安全生产经费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未覆盖所有安委会成员单位,缺乏绩效监控、评价、检查等规定。

  2.安全隐患整改跟踪机制不完善。2家单位未健全安全隐患整改闭环机制,对第三方巡查发现的隐患未完全落实整改跟踪,截至2024年10月,仍有6250条安全隐患未完成整改,占比25.72%。审计指出问题后,1家单位已推动3498条安全隐患全部整改。

  3.安全生产培训效果不佳。3家单位部分安全生产培训项目效果不佳,存在培训时长及覆盖对象未达预期、培训频率不均等问题。

  (三)市容环境提升管理绩效情况

  1.立项阶段研究深度不足导致部分项目取消、暂缓。7家单位19个项目受立项冲突、交通压力、城市更新等因素影响最终取消或暂缓。

  2.部分园林绿化项目招标、评标不规范。2个街道负责的2个项目评标委员会无园林专业专家参与,个别项目招标文件对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资质作出要求。

  3.个别项目管养不到位。2个街道负责的2个屋顶绿化工程项目实际已毁损。

  六、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本年度对2024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实施专项审计,重点关注政府投资项目高质量发展及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公共投资项目能遵循基本建设程序,财务管理行为基本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指导性不足,年度计划刚性约束不强

  三年滚动计划对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的指导性不足,1家单位2018至2023年期间仅编制2份三年滚动计划,2022-2024年三年滚动计划和对应3个年度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总数差距较大,2024年度政府投资计划刚性约束不强。

  (二)部分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8家建设单位128个项目未在开工前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家单位负责建设5个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滞后,个别碧道项目桥梁工程未按要求编制《钢结构安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0家建设单位52个项目未及时编制工程结算报告,8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三)部分工程项目未及时交付、转固及账务处理

  2家单位2处物业装修改造工程资产未及时移交区物管中心。截至2025年5月,9家建设单位36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转固。1家单位2个工程项已拆除但未作账务处理。  

  七、审计查出问题处理及整改情况

  本年度审计出具审计报告16份,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85条,移送处理书10份。针对本年度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做好整改工作。下一步,被审计单位将继续整改,并在审计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区审计局报送整改情况。区政府将按规定的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八、审计建议

  (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及时更新修订预算相关制度及操作规程,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要严格执行预算申请、审批、拨付程序,提升非税收入征管质效。要完善各单位采购管理制度,严格履行采购、验收程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设备材料采购行为。

  (二)持续推进政策落实,促进民生福祉保障。要深刻理解区委、区政府关于“智慧龙华”建设的工作要求,加强全区信息化建设项目规划统筹及论证,提升“智慧龙华”品牌效应。要全力落实省市养老服务政策要求,加快健全完善区层面相关制度,依法依规实施审计、开展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实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城市更新相关规定,研究建立切实可行的城市更新计划清理规则,推动城市更新工作高效顺畅开展。

  (三)夯实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安全完整增效。要持续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健全党委决策制度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升业务经营管理水平。要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定期盘点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确保国有资产合理使用、安全和增值。

  (四)强化政府投资管理,提升投资项目质效。要结合经济发展阶段和财政承受能力,科学合理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强化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权威性和约束力。要加强项目全周期各环节管理,尽快完善基本建设程序,提升项目建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及时办理项目建成移交、转固手续,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五)加强财经纪律约束,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要严格落实购买服务范围和标准,严禁将应由本单位直接履职的事项外包给第三方实施。要继续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聚焦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形成强大震慑、防止破窗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