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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9MB2D27890L/2025-0007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成文日期: 2025-11-27
名称: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1-27
主题词: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 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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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1-27  浏览次数:-

深圳市星亮鑫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Q7X43M):

  你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案,因你单位逾期未缴纳罚款,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内容详见附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受送达人采用邮寄等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深水政(龙华)催告字〔2024〕第08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该期限内向我局提出。

  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98号龙华行政服务中心3栋106

  电话:0755-21043971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深水政(龙华)催告字〔2024〕第08号】

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1.《深圳市龙华区水务局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深水政(龙华)催告字〔2024〕第0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