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本行政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行政机关编制了《龙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本《指南》将根据需要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址:https://www.szlhq.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本机关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直属机构、联系方式。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政策文件及解读。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四)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统计分析、统计月报、统计知识。
(五)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统计标准,龙华区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报表填报指引。
(六)资金信息
主要包括:部门财政预决算。
(七)信息公开工作
主要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八)行政执法公示
主要包括:事前公开、事后公开等。
(九)其他
主要包括:工作动态、通知公告。
(十)深圳市龙华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主要包括:文件通知、普查简报、普查宣传、下载中心、普查机构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行政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编制了《龙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址:https://www.szlhq.gov.cn)上查阅《目录》和相关内容。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行政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行政机关编制的《龙华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龙华政府在线”(网址:https://www.szlhq.gov.cn/)上查阅该《目录》和相关内容。
●公开形式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公报》和深圳市龙华区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zlhq.gov.cn/)予以公开。其中,《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公报》每半年发行一期,必要时可以不定期发行。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公报编辑室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7栋A座920室,联系方式:0755-23727930。《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公报》网络电子版可登录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栏目(网址:https://www.szlhq.gov.cn/xxgk/xxgkgz/zfgb/index.html)查阅。也采用通过政府刊物、报纸、电视等辅助方式予以公开。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知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的提出
向本行政机关提出信息公开申请的,可在“龙华政府在线”依申请公开上在线提交,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755044/index。凡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敏感信息公开申请,应到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按规定提交申请表(详见附件1)。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行政机关确定信息的提示。
1.本行政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行政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龙华政府在线”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s://ysqgk.gd.gov.cn/755044/index。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
●申请的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同时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本行政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行政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行政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行政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龙华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1楼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5-23338579
传真号码:0755-21073564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泉路7号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办公区11楼B1104-2
邮政编码:518110
电子邮箱:tongjiju@szlhq.gov.cn(该电子邮箱仅用于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工作联络,不用于接收和受理通过互联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行政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行政机关将根据申请做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755-23338579。也可以向上级本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