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龙华区2019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 热点问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深教〔2019〕105号)及《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等相关要求,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
(一)严格控制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规模、统筹招生等因素制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格控制班额,采取积极措施逐步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现象。
(二)公、民办统一招生。2019年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统一招生平台,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招生,民办学校必须优先接收由区教育局统筹分流的学生,按招生计划有学位空余的情况下招收具有居住证的生源,严禁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严禁招收监护人无居住证的生源。
(三)民办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在公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材料初审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具体情况,统筹下达各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照《龙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及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深龙华教通〔2018〕134号)的工作步骤、程序、环节和要求,规范有序地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区教育局将在5月中下旬另文下发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入学报名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