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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的行动方案(2020—2025年)

来源:龙华区发展研究院日期:2020年05月1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项目名称】

  龙华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的行动方案(2020—2025年)

  【项目概况】

  2019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深圳要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深圳市相应出台了《深圳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行动方案(2019-2025年)》。按照省委和市委工作部署,龙华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精神,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双区驱动”重大历史机遇,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努力在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城市范例中走在前列。

  在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力区”“法制建设先进区”“文化创新引领区”“民生幸福活力区”“宜居宜游魅力区”五个区的战略定位引领下,本项目针对经济、法治、文化、民生、环境等五大领域制定相对应的工作安排,形成《龙华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争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尖兵的行动方案(2020—2025年)》,作为规范性文件以区委区政府的名义印发。

  【主要创新点】

  《行动方案》注重对中央《意见》精神与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的一体贯彻,注重对2025年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科学谋划,注重与龙华区委系列工作安排的紧密衔接,将每一项任务逐一细化、逐一分解、逐一落实,为龙华区2020—2025年间的工作指明方向,列出了可操作、能落地的科学“施工图”和务实“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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