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院向前海管理局汇报了《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土地短期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中期成果。前海管理局副局长谢晖晖及规划发展处等相关处室业务人员出席会议。
前海合作区作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进国际合作的核心功能区,为解决现状设施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先后探索通过土地租赁等方式灵活利用未建设用地,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需要及时总结提炼和创新完善相关政策。为此,我院全面调查梳理了前海土地短期利用现状,以破解问题与满足发展需求为导向,从适用范围、供应方式、审批程序、使用期限、地价计收、产权登记、土地收回和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出发,创新构建了系统完善、统一有序的土地短期利用政策。
听取汇报后,谢晖晖副局长对政策中期成果予以肯定,认为政策内容创新性强,有效契合了前海实际需求,要求进一步细化适用范围、明确管理要求,积极服务前海开发建设,为前海加强深港合作、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核心引擎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