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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移动文物怎么分级?

来源:龙华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日期:2020年10月09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历史上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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