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学住房资料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用途,不能是其他用途,不能以购买或租赁厂房、写字楼、酒店、仓库、商铺、临时建筑、公共设施配套建筑等申请学位。如原先该住房是住宅用途,装修改成公寓不会变更其原有用途,则不影响用于申请入学报名。2025年申请小一、初一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租房家庭家长必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通过“i深圳”APP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并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用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