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空间
移动端
无障碍
关怀版
繁
EN
搜索
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龙华
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龙华
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龙华
龙华搜索
繁體版
关怀版
ENGLISH
首页
>
就业服务
>
职业技能
>
常见问题
我想要申请技能人才,公司总部及社保、纳税在福田区,但被派到龙华区分公司上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来源: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日期:2021年06月23日
【 字体:
大
中
小
】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QQ好友
打印
不符合。《深圳市龙华区技能人才扶持办法(试行)》规定,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需注册地、纳税地、社保缴纳地、实际办公地均在龙华区并合法正常经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
附件下载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