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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深圳户籍的人员能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吗?

来源:龙华区民政局日期:2025年01月17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答:不可以,根据《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第八条  本市户籍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和生活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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