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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供养人员的供养内容包含什么?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 日期:2019年10月16日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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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市特困人员供养实施办法》,特困供养人员所享受的供养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包括供给粮油、副食品、生活用燃料、服装、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2.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

  3.提供疾病治疗

  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4.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分散供养的由街道办事处委托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费用从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

  5.住房救助

  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由住房建设部门纳入住房保障特殊群体范围,统一予以优先安排;符合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有关规定的,及时按标准予以发放。

  6.教育救助

  对在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由教育部门给予教育救助。

  7.购买商业保险

  各区民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区实际,为特困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医疗健康、失能护理等商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