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触这里
关闭目录

龙华区民政局关于征选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的通知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日期:2019年08月26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各相关机构:

  为更好服务龙华区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半失能等特殊群体老人,给老人提供便捷、专业、高质量的居家养老服务,龙华区民政局向社会公开征选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

  一、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属于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二)经卫生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三)经民政部门登记的社区民间组织;

  (四)经工商部门批准注册的可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如生活照料、日间托管、临时托养、康复护理、助餐助浴、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心理咨询、临终关怀、家政服务等服务项目)的单位。

  以上机构或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管理场所,且经营场所能满足服务项目开展需要;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相关;已制定规范的服务收费标准;有明确的服务覆盖地域范围说明。

  二、申请方式及资料

  (一)符合资格的服务供应商在8月26日-9月6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所需资料提交到龙华区民政局410办公室。

  (二)申请资料:

  1.深圳市龙华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申请表一式两份;

  2.深圳市龙华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3.申请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4.申请机构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经营场所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6.国家或有关部门对申请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目有从业许可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的从业许可或专业资质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7.国家或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有职业认证要求的,应当提供相关职业资格证明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8.为老人服务的服务档案复印件一份(查原件留复印件);

  9.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一份。

  上述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三、征选方式

  (一)龙华区民政局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择优选取服务机构;

  (二)针对评审入选的机构进行实地查看,包括服务场所位置、环境、服务规模、人员结构等。

  (三)龙华区民政局将最终入选的服务供应商名单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与其签订服务协议书,并将其纳入龙华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目录库。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龙华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23336168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申请表.doc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居家养老定点服务机构承诺书.docx

  深圳市龙华区民政局

  2018年8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