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8月29日-9月8日就《深圳市龙华区关于规范产业用房租赁市场稳定租金水平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现征求活动已截止,共收到六条意见,现将征集意见情况进行反馈如下:
序号 | 部门 | 反馈意见 | 是否采纳 | 说明 |
1 | 网友1 | 对于合同到期后,房东不续租的,建议房东应补偿一定的装修费用 | 解释 | 该意见应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及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
2 | 网友2 | 建议加强对阴阳合同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真正发挥租金指导价的作用 | 采纳 | 已修改相关内容 |
3 | 网友3 | 希望政府明确押金收取标准,现在很多二房东是押三付一,给我们企业经营成本造成较大压力 | 解释 | 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中将体现押金等有关条款 |
4 | 网友4 | 创新型产业用房有什么优惠,企业怎样才能申请 | 解释 | 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金价格原则上是同片区同档次产业用房市场评估价格的30%—70%,目前我区正在制定《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将明确准入条件、申请程序等 |
5 | 网友5 | 有的房东乱收垃圾费、排污费等费用,建议加强管理 | 解释 | 细则已明确:产业用房对外出租时,需公示各类收费事项,未列入公示牌的收费事项,不得以公摊等名义收取 |
6 | 网友6 | 建议对哄抬租金的二房东进行严厉处罚 | 采纳 | 经核实属恶意哄抬租金的,将对出租人采取约谈、实施信用惩戒等措施 |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