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于4月27日-5月9日就《龙华区半导体产业园入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已截止,共收到四条意见。现将征集意见情况反馈如下:
反馈单位 | 意见 | 采纳情况 |
深圳第三代半导体研究院 | 1、第十条:用于入驻单位场地选定参考的附件,建议按照每层楼设计的户型进一步细化,以便更好的选址。 | 解释:采纳。待半导体产业园装修改造完成后,具体每层楼设计的户型以实际装修改造后的户型面积为准。 |
2、第十五条建议增加:入驻单位当年未通过评估且整改不力的。 | 采纳 | |
3、第十五条建议增加:发生严重违反环保、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 | 采纳 | |
4、第十六条建议由原条款修改为:入驻单位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迁出龙华区的,或存在改变产业用房原有使用功能或擅自转租、转借等情况的,应终止合同并根据相关规定退还已享受的政策补贴,由区科技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相应入驻单位,办理相关退出手续。 | 采纳 |
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