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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求《龙华区旧工业区整治提升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日期:2021年11月25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于10月21日-11月21日就《龙华区旧工业区整治提升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已截止,共收到三条意见,现将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进行公示。

公众

意见征集

意见反馈情况

公众1

政策中,第五条 旧工业区整治提升项目采取改造前项目备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一)项目备案: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业区,可向辖区街道办递交项目备案材料。辖区街道办将备案材料征求区工 信、城市更新、住建、城管、规划土地监察、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申请单位根据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街道办应于每年3月1日-31日集中向区工信部门提交备案材料。企业项目规划设计是在每年3月前份制定还是4月份之后才能制定?

企业规划设计方案可以于每年3月份之前制定,但需在3月1日-31日期间提交备案材料。

公众2

征求意见稿中第(四)工业区整治提升后5年内不得申报拆除重建、功能改变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五)工业区整治提升后,应与产业主管部门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并符合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要求。请问监管协议需要签订几年?

产业监管协议需要签订5年。

公众3

加改扩建生产性经营面积是否可以适用于旧工业区整治提升暂行办法?

生产性经营面积不适用于本办法。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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