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关于招大商招优商招好商的若干措施》,新引进的境内主板上市企业总部、创业板及科创板上市企业总部,给予一次性600万元的奖励;新引进的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总部,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奖励;对通过红筹、协议控制间接方式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的企业总部,新引进龙华区的,给予一次性150万元的奖励。
若贵司于2021年1月1日及以后,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以及统计关系均在龙华区,且企业总部在落户龙华区前,并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落户资助:
1.已在沪深主板、创业板或科创板上市;
2.已在纽约、香港、伦敦、东京、新加坡的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
3.已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香港、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的主要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
我区另有其他政策对企业予以支持,欢迎企业通过“龙华区龙惠企”微信小程序或“政策AI计算器”了解更多龙华区惠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