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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的孤儿,就读期间可向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申请项目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按每半年一次将助学金(5000元/人/半年)发放至孤儿本人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