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的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2.办理的受理条件?
凡经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免费推荐,用人单位与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手续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深圳市推荐上岗失业人员就业补贴申请表》;
(2)《深圳市推荐上岗失业人员就业补贴明细表》;
(3)失业人员身份证;
(4)单位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
(5)培训证明材料。
4.窗口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机构或培训机构按照办理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前往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取号办理。
(2)受理。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核验,申请材料符合办理要求,当场予以收件,并出具《办理回执单》;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当天)
(3)审核。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2个工作日)
(4)审批。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批。(3个工作日)(5)办结。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5个工作日)(6)发放补贴。补贴按照财政核拨流程发放到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账户。 (不计入承诺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