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的服务对象?
自然人
2.办理的受理条件?
自愿接受公共就业服务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2)居民身份证;(非必要)
(3)居民户口簿;(非必要)
(4)学历证书;
(5)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表。
4.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找到相应事项,按照办理要求和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2)受理
窗口人员对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预审通过,则材料流转到业务部门进行受理;预审不通过,则以短信的方式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当天)
(3)审核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当天)
(4)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当天)
(5)办结
审批通过,无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当天)
详情请见广东政务服务网:
http://www.gd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