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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场所能不能开在学校、居民区附近?哪些区域不能开设?

来源:龙华区大浪街道办事处日期:2026年10月30日 【 字体: 大 中 小 】 打印打印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八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1.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3.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4.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5.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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