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办事服务

如何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来源:龙华政府在线,龙华区观湖街道办 日期:2019年03月20日 【字体:
文件已失效

  1.办理的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2.办理的受理条件?

  (1)初创企业在商事登记成立3年内;

  (2)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在毕业5年内;

  (3)初创企业实体需正常经营;

  (4)自主创业人员(含合伙创办企业的合伙人)是初创企业出资人;

  (5)除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外,自主创业人员需为深圳户籍。

  (6)2016年12月1日起,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企业的,可申请创业补贴。

  (7)符合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自取得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本人在其初创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毕业学年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除外),可申请初创企业补贴。

  3.申请材料需要哪些?

  (1)身份证;

  (2)委托合伙人或股东之一代为申请的,提交单位委托办理介绍信;

  (3)代办人身份证;

  (4)《深圳市自主创业补贴申请表》;

  (5)申请当月前6个月的纳税证明;

  (6)初创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单位盖章)。

  4.窗口的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按照办理要求,带齐申请材料,前往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取号办理。

  二、受理。

  窗口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核验,申请材料符合办理要求,当场予以收件,并出具《办理回执单》;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0个工作日)

  三、审核。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内容审核,审查通过则进入业务审批环节;审核不通过则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审查不通过原因。(1个工作日)

  四、审批。

  业务部门相关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进行审批。(2个工作日)

  五、办结。

  审批通过后,送达财务。(2个工作日)

  六、发放补贴。

  补贴按照财政核拨流程发放到申请人和申请单位账户。 (不计入承诺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