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的单位,或者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或者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申请之日起最近连续12个月(注册时间未满12个月的自注册之日起至申请前1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5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上一年度在本市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
三、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法经营、无欠税且纳税状态正常、经营状态正常,当年新开工投资项目己签订投资合同、项目手续完备,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
四、社会组织、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书或者同时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效的登记证书,且活动状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