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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批准:
1、持有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2、残疾人通过国家教育考试的在校就读的大专、本科、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批准:
2、残疾人通过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可以凭毕业证书申请一次性补助。
(三)不予以批准的条件:
已在其他部门申领学杂费补助的,不再享受前款规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