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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KPI不达标,公司亏损要员工承担?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日期:2025年04月21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工作需要完成KPI任务,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因为达不到KPI,公司产生的亏损要让员工来承担?接下来请大家看下面的案例。

案例简介

  雷某为某食品公司的销售经理,2022年3月公司与雷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了对赌条款,约定未完成原销售计划所产生的亏损由雷某承担,并以现金的形式从雷某工资中扣除后该公司据此扣发了雷某的应发工资,雷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某食品公司返还扣发的工资。

裁判结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作为市场经济主体,应当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不得通过扣发劳动者工资弥补经营损失。对赌条款约定公司的亏损由雷某的工资来弥补,实际是把企业经营的风险转由劳动者承担,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综上所述,合同中对赌条款的约定无效,判决该食品公司向雷某支付扣发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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