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与申请
1.学校完成单位账号注册及授权。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按单位注册指引要求注册并授权业务经办个人账号。
2.三类申请方式:
(1)以白名单导入方式。由学校填写并导入《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业务系统可下载模板)向公共就业机构提出申请;
(2)以在线填写方式。学校代学生填写有效信息及佐证材料后向公共就业机构提出申请;
(3)以个人提交方式。学生根据所在学校发布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业务系统向学校提交补贴信息,学校获取申请人补贴信息并进行预审,核验无误后向公共就业机构提出申请。
仅申请人所在学校可在业务系统内查询办理进度和审核结果,申请人可在“求职创业补贴”业务内的进度查询查看学校是否进行预审及提出申请。
3.学校在业务系统中需规范、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或核验第五条(二)内的申请材料原件图片,内容应清晰、完整并可辨识。
(二)受理审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受理、审核审批、公示等环节。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写明不通过原因反馈申请人,该项业务办结;审批通过,则进入汇总拨付环节。
(三)划拨
公共就业机构在审批通过后的次月月底前,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发放补贴,并拨付至个人金融社保卡账户或其他金融账户,资金由受理区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也可委托受理街道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