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空间
移动门户
无障碍阅读
进入关怀版
数据开放
数据发布
繁
EN
首页
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龙华
服务搜索
新闻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服务
>
常见问题
申请人配偶是现役军人,能否申请安居型商品房轮候?
来源: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日期:2020年05月20日
【字体:
大
中
小
】
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已婚且其配偶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视为本市户籍人员,但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提出申请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军人身份证号码表、军官证或士兵证等。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QQ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