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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二批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配租结果的公示

来源: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日期:2024年12月13日 【 字体: 打印打印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共筹集了1045套住房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职工定向配租。现将配租情况予以公布。

  一、配租结果

  本次定向配租于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开展网上申报工作。经核查,113家企业符合2024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条件,具体合格企业名单详见附件。

  二、配租标准

  (一)根据企业配额标准,结合实际申报量确定企业配租套数。

  (二)根据各企业申报项目意愿,结合配租面积标准进行分配。

  三、公示时间和方式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方式:在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s://www.szlhq.gov.cn/bmxxgk/zfhjsj/index.html)公示。

  四、重要提示

  (一)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申报系统查看本企业具体分配套数及户型,按照相关规定将住房分配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分配结果在本企业内公示。如需放弃房源,企业应在房源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公函向我局提出。

  (二)请公布名单中的企业在公示期结束后登录深圳市公共住房信息平台(https://zjj.sz.gov.cn/zfxx/ggfw/enterprise.html)申报入住人并上传相关材料办理新签约业务;申报企业应在房源下达后1个月内主动申报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租赁保证金。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收回房源。

  1.安居瑞龙苑(租赁住房)、安居瑞龙苑(人才住房)签约咨询电话:18923811251。

  2.华章新筑、龙光玖悦台、中海汇德理花园签约咨询电话:0755-83080390。

  3.鸿荣源北站商业中心、锦绣时代广场、中晟置地大厦签约咨询电话:0755-29577224。

  (三)在合同期内,承租企业注册地迁出龙华区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企业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四)实行定向配租的住房由承租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对承租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企业未按规定配租住房、违规出租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一经核实,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承租企业进行处理。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大家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将对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员的信息。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二楼111A室,电话:0755-23336580。

  附件:2024年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合格企业名单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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